各位同學好,
以下為學位論文延後公開處理方式修正公告。
107年11月28日總統令公布修正學位授予法,學位論文應連同電子檔送國家圖書館及所屬學校圖書館保存。
學位論文因涉及專業領域,若有需延後公開者,建議於學生口考時告知口試委員,當場進行認定並簽名延後公開申請書,後續依國家圖書館規定辦理。
修正後學位論文延後公開處理方法:
1.預設公開紙本
2.上傳論文時頁面有選項「電子延後公開」
3.若紙本、電子均要延後公開,則須符合:
a.已申請專利並檢附證明,專利申請編號:____________
b.準備以上列論文投稿期刊,刊名: ____________
c.涉及國家機密,請說明: ____________
d.依法不得提供,請說明: ____________
若符合,則寫修正後之延後公開申請單。
*依「學位論文送存國家圖書館典藏暨授權利用作業要點」第6點規定:
(一)依學位授予法第十六條,涉及國家機密、申請專利或法律另有規定等特殊情形,並經學校認可後,
得不予公開或依定期間內不公開者,應填具「國家圖書館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」
或各校依國家圖書館版本修定之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及「學位論文書目資料隱藏清單」提送之國家圖書館辦理。
(二)延後公開申請書,經研究生及指導教授親筆簽名、學校系所蓋章,並檢附證明文件。
*更多詳情:
國家圖書館公告連結:https://www.ncl.edu.tw/information_237_10150.html